“酒驾入刑”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仍有人以身试法,酒后驾车,轻者违章,重者发生交通事故,姚某就是酒后驾车追尾,自己的面包车发生侧翻,万幸的是他没有受伤,可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1日,记者获悉,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醉酒驾车案,希望能警醒驾驶员们,喝酒不开车,开车千万别喝酒。
今年4月14日凌晨两点多,跟朋友喝完酒的姚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上了路,他从繁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距亚泰大街100米处时,撞到了一辆白色轿车的尾部,由于车速过快,姚某的面包车发生侧翻。很快交警赶到现场,后经长春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系醉酒驾车。
跟姚某有类似情况的路某、魏某、耿某、李某等另外4人,都是在今年3月至4月间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均为醉酒驾车,被长春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这5人中,路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235.86毫克,属严重醉酒驾驶。6月初,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集中开庭审理了这些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5人在庭审过程中,均自愿认罪且态度较好,并能主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依法酌定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后,进行了集中宣判,姚某等5人,均被判处危险驾驶罪,处以一至三个月不等的拘役,均被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孙天琴表示,酒后驾驶造成的悲剧在我们身边屡屡上演,请司机们不要拿生命开玩笑,此外,“酒驾入刑”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希望以上的案例能给大家起到警示作用,不要把法律当成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