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吉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全省交警在针对客运车辆、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旅游车辆超速、超员、未按要求参加审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的清网行动中,对413辆存在超员违法行为客运车辆已处罚282辆,清网率68.28%,327条客运、校车、旅游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已清理251起,清网率76.76%。
据了解,此次清网行动从5月份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将交警对客运车辆、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旅游客车的超速、超员、未按期限参加年检、未按要求进行报废等四项共6386条违法记录进行了集中清理。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将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分发到各基层单位,采取打电话、寄信函、发短信、上门告知、网站公布等方式,督促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尽快接受处理。
其中,长春市交警支队制定下发统一样式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督促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尽快接受处理。吉林、辽源、松原支队以学校、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对象,深入相关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面对面教育。白城、白山、延边支队借助新闻媒体在电台公布存在超速、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牌号,要求违法驾驶员限期接受处理。
各地交警部门充分利用路面民警执勤执法和“窗口”民警办理相关业务的时机,通过各种形式核查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督促当事人接受处理。
长春、白城、白山支队利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过往的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检查过程中,对照“交通违法清网行动”车辆违法行为清单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延边支队于5月份组织开展3次清网行动集中统一行动进行集中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