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发现自己的车辆被套牌,可以到位于景阳大路458号的长春市交通指挥中心一楼秩序窗口进行报案。
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车辆套牌案件实行受理首问负责制,即当事人因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车籍地、违法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应当接受。对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两个以上地市的,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受理。
同时,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规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避免车辆被套牌影响当事人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
此外,对经调查证实机动车被套牌的,当事人可持受理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受案回执单,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牌证。对无法证明车辆被套牌的,当事人可向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换发牌证。但是,换发机动车牌证6个月内,仍未查获涉嫌套牌违法车辆的,车籍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恢复其原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