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哈市交警部门开展了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6683件,刑事、行政拘留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212人(含外县市)。
为有效管控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加强了对高速公路、城乡道路、市区快速路等重点路段的定点和流动违法抓拍。在一个多月的整治中,哈市共抓拍超速违法行为121682件,目前所有超速车辆已被违法锁档。据悉,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将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如发生在高速公路将处以200元罚款的从重处罚;此外,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将处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在继续巩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重点场所源头监管的基础上,哈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超员车辆的路面查处力度,通过增设卡点等措施始终保持高压管控态势,并对乘客举报的超员车辆予以第一时间堵截、核查及取缔。期间已查处各类超员车辆609台。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乘员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超过核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对累积记满12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并按规定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培训教育;同时,对客运企业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经处罚不改再次超员载客的,交警部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罚款。并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停业整顿。
交警部门还在各出城卡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大了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临检力度,尤其是对货运、客运车辆上的行驶记录仪进行认真核查,一旦发现驾驶人属于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即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并强制驾驶人休息。
近期,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继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从6月15日至今,全市共有95名酒后或醉酒的驾驶人在交警部门的严密检查中落网。交警部门对酒后驾车的,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对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还加大了对路面可疑车辆的临检力度,尤其是加大对高速路上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等车辆的查处力度。期间,民警在执法中发现了多种较隐蔽的涉牌违法行为,如“吸铁石粘牌”、胶纸变号、可翻转电动车牌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哈市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019件。民警依法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收缴牌证,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收缴标志,扣留车辆,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收缴牌证、标志,扣留该车辆,并处2000元罚款。
哈市交警部门表示,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1月30日,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摈弃交通陋习,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创建优良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