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口岸城市形象,抚远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联合运管、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机动、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结合辖区实际,大队要求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的,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轮椅车标准进行代步行驶,禁止营运;对电瓶三轮车,要严格按照县内《禁止电瓶车上路行驶的通告》规定,强制取缔,禁止上路行驶;对柴油、汽油三轮车无保险、无手续、无路权的,强制取缔,禁止其上路行驶;对有手续、有路权的,严格管理限路行驶,发现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实行上限处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三轮车依法进行强制报废。
截止目前,大队共集中查扣三轮车39辆,其中包括残疾车7辆,电瓶车5辆,柴油车3辆,汽油车2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