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14时许,河间境内发生了一起因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造成多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沧州市交警支队发出了严厉查处“低三拖”违法载人,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 为贯彻落实支队的通知精神,彻底杜绝“低三拖”违法行为的发生,肃宁县交警大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2.10”事故经过,传达了支队关于严厉查处“低三拖”违法载人,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精神,并就如何预防“低三拖”违法载人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部署。
一、查清底数,对辖区内“低三拖”车辆底数进行地毯式摸排。为了摸清辖区内“低三拖”车辆底数,为对“低三拖”车辆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大队采取了多警联动的方式,由车管所提供辖区内“低三拖”基础数据,派出所民警深入属地乡镇入村入户,对“低三拖”车辆进行地毯式摸排,查清底数,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同时,派出所民警还要对辖区内的群众宣传“低三拖”违法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杜绝“低三拖”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制,对“低三拖”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为了使“低三拖”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大队对辖区内的省道、县乡道路实行了责任制承包。具体措施是:大队领导包中队,中队领导包片,民警包路段,层层签订责任状,使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达到了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同时,根据“低三拖”的出行特点,每天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集中优势警力对“低三拖”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动态管理,使“低三拖”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对“低三拖”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中,交警大队宣教中队派出宣教民警随警作战,对查处的“低三拖”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报道和曝光。同时,宣教民警要深入乡镇、村庄,对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对“低三拖”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严厉查处“低三拖”违法行为活动,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大力的支持。此外还要发动广大交通安全志愿者,共同参与到查处“低三拖”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来。(图/王博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