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的从严管控,有效预防因货车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于15日开展第十四次联勤行动,对哈市各乡镇及西客站、群力新区、松北新区进行集中整治,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74件,滞留违法车辆96台,行政拘留43人。
在当天的整治中,各参勤单位采取了沿各乡镇流动巡逻的执法方式,确保扩大整治覆盖面及警示宣传效用。在临检各类货车时,交警部门发现超载现象有所减少,被检查的绝大大部分车辆均能按要求平厢装载,但还是有32台货车因超载30%以上被交警部门处以了千元罚款。此外民警也加大了对无证驾驶的专项整治,发现个别驾驶人对机动车驾驶资格仍存在误区。
9时30分许,交警香坊大队在香福路巡逻时,发现一车牌号为黑A18063(黄牌)的铲车在道路上行驶,后经核查,车辆手续正常,但驾驶人杨宪森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该人表示自己平常就在工地上干活,而且考取了职业资格证,应该可以开铲车。对此,执勤民警表示铲车也属于机动车,依法应先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并考取考取准驾车型为“M”的驾驶证(A2、B1、B2类驾驶证也可驾驶此类轮式自行机械货车)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因无证驾驶,杨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天。
15时10分,交警南岗大队在南岗区王岗镇巡逻至某加油站临检一黑M97895(黄牌)白色金杯面包时,发现驾驶人乔志伟出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依法不准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面对处罚乔志伟称自己5月初刚买的车,而且之前问过前任车主,该车只有8个座位,属于小型客车,持C1证就可以开。对此,民警表示该车行驶证上已注明车辆类型属于“中型普通客车”。且该车悬挂的黄牌照也可以认定其为中型普通客车,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该人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0天。
18时45分,在和平路与民生路交口,动力交警大队民警在取缔一台闯禁行的黑G94295(黄牌)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该车还存在不悬挂前牌照的违法行为,遂对其作出了罚款300,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在通过POS机开处罚单时,民警发现其出示的名字为崔某的驾驶证已经记了8分,因此告知其此次处罚后驾驶人将因记分已满需要参加学习及考试。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证网上登记的照片与驾驶人明显不符。后该人供认自己真实姓名叫王雨,使用的伪造驾驶证是之前偷拿雇佣司机崔某的,并将自己的照片替换上去。民警随后通过其身份证号查询到了该人的驾驶证登记信息,显示其准驾车型为B2,且尚未做记分处罚。因该人同时存在变造驾驶证、使用变造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禁行标志规定、未携带驾驶证等多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6350元,驾驶证一次记34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