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17时45分,冯建军驾驶鄂J8020号警车途经黄州大道与赤壁大道交汇处,发现前方正等候信号灯的一辆“帕萨特”牌小型汽车后面牌照有涂改嫌疑,出于职业敏感遂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号原号为“鄂JHR979”,经涂改变为“鄂JHP979”,即将字母“R”用蓝色胶带粘贴后变为“P”, 远距离查看,实难辨别真伪。驾驶员徐某涉嫌故意涂改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本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随即,冯建军督促随同办公室主任陶德学拍照取证后依法暂扣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并对驾驶员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安全教育,并责令立即将车牌恢复原状。通过以案说法,驾驶员徐某意识到自己错误行为,郑重承诺表示以后再也不这样做。
鉴于驾驶员徐某的认识态度较好,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