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30分许,唐山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马永刚像往常一样驾驶警车由北向南巡逻至龙泽路常记家具城附近时,发现了前方行驶的一无牌的红色桑塔纳轿车,使民警感到惊奇的是这辆桑塔纳轿车不但没悬挂牌照,而且也看不到它的排气管,于是上前将其拦截路边进行查询。
经检查,发现该车将发动机拆掉,改装了四个电瓶,由汽油驱动的轿车改成了由电驱动的电动车,该车司机解释“这是一辆从安徽买来的报废出租车,改装成电动车供驾校学员使用”。由于不能提供有效车辆证明及驾驶证,该大队民警将车扣留,等待下一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500-1500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这里也提醒驾驶员朋友私自改装车辆发动机、颜色等部位是非法的,车辆不能保证出厂的国家标准,存在很大交通隐患,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