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北仑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对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始终将公务用车管理作为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监督机制,确保公务用车安全、优质、高效。
建立制度,规范公车管理。制定了《北仑区交通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务用车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局纪委负责对全系统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对本单位公务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在规定位置张贴区纪委统一印制的“公务用车”标识。同时,对车辆年度大、中修计划安排及日常保养维护等,特别是涉及定点厂家(加油站)、经费安排与结算方式、耗材(油)控制等重大事项,都有年度总体安排。对维修费、通行费、燃油费、保险费等费用,规定了统一的审核、签批报销办法。
加强管理,构筑监督防线。严格做好公务车辆的使用登记工作,确保每次出车有详细记录。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保持良好状态。
公务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或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确定的兼职驾驶员负责开车,专、兼职驾驶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由未经本单位许可人员和外单位人员使用。对擅自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等现象,一经查实,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并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其他一切后果。
强化督查,增强监督实效。规定凡出现违反《北仑区交通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按照规定作严肃处理。局纪委和局综合科督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以确保用车规范和公车安全。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公务车辆必须按规定定点停放。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定点停放的,应预先向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牵头部门报告,并报局综合科备案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停放在外的车辆如发生事故或被盗,所在单位应根据情节给予责任驾驶员必要的行政处分,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驾驶员也应一并予以承担。
严格的措施,规范的管理,提高了北仑交通运输系统公车使用效率,节约了公务用车开支,确保了公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