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车管所获悉,7月1日起,深圳驾照考试将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模式,考车在三种情况下未能正确使用灯光,将被判不合格。考车通过转弯、人行横道以及路口时,需交替使用远、近光灯“闪灯”示意,否则将被判定不合格。
三种情况须正确使用灯光
据车管所考试科周国驹介绍,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考试车自动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的电子评判。目前,深圳驾照开始科目三考场路段,都设置在有路灯的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上,考试过程不能开启远光灯。
其中,涉及计算机评判的内容主要以下面三条为主:
●要开启前照灯——考试时没有开灯则判“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在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考试要使用近光灯——否则会判“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仍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每当考试通过转弯、人行横道以及路口时,都要闪灯——否则会判:“在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能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
七处位置必须“闪灯”
周国驹说,与灯光相关考试内容,都是夜间考试所要考的。而根据以往夜间考试的经验来看,通过路口不闪灯是最易犯错的项目,考生必须小心留意。据介绍,在考场中有7处必须闪灯的地方。具体如下:
东考场:1、在东考场,在经过变更车道项目的考试后,仍然合格的,需右转进入深湾四路继续进行考试,右转时须走渠化通道,并且必须闪灯;2、通过人行横道线须闪灯;3、通过人行横道的考试项目后,就要经过深湾四路与白石四道的交汇路口,考车需从深湾四路左转进入白石四道。车辆要通过路口,必须闪灯。
西考场:4、在到达白石四道与深湾二路的交汇路口时,要注意闪灯;5、通过人行横道线须闪灯;6、通过路口须闪灯;7、通过人行横道的考试项目后,就要经过白石四道与深湾二路的交汇路口,考生驾驶车辆通过路口前,必须闪灯。
大型客车也将新增考试项目
周国驹说,新增一项考试内容后,估计及格率会降低。以往白天考试完毕后,总体及格率可以达到85%以上,当夜晚考试完毕后,总体及格率就下降几个百分点。按照这样推算,增加夜间灯光使用的考试内容后,初段时间内及格率肯定会下降。考生必须要学习好灯光使用,顺利应试。
据车管所介绍,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将从7月1日开始。10月1日起,大型客车还将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这些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