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高速公路,时速从没超过110公里,为啥仍收到超速罚单?高速公路上设置的雷达测速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近日,不断有市民和车友向本报和警方提出关于高速交警的意见和建议。昨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针对市民们的众多疑惑一一作出反馈。
市民疑问一:哪些路段设有“电子眼”,能让咱知道不?
警方说法:三点原因决定不宜公开
市民熊明辉说:“哪些路段有‘电子眼’,现在搞得有些像捉迷藏。”因为他家住经三路北段、经常驾车出差。有10多位市民也提出了和他一样的问题。
省高速交警新闻发言人反馈说,目前,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设有很多提示牌,明确告知大家路上全程雷达测速。不公开电子眼具体位置的原因包括:震慑爱超速的驾驶员遵法行驶;防止电子眼被不法分子人为破坏。同时,对于设置电子眼应否提前告知,目前,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都没有明确规定。
市民疑问二:为啥没收到超速罚单,审车时依然被罚?
省高速交警:上述现象大部分是车主的登记地与实际单位或居住地不符造成的。
省高速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完善告知渠道,在邮寄告知基础上,丰富告知方式,如短信或电子邮件,使超速违法行为人能够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违法信息,及时处理。
市民疑问三:时速一直没超过110公里,为啥还收到超速罚单?
省高速交警:有些地段限速每小时80公里
目前的规定是,高速上汽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但一些地段,受实际通行能力和安全因素制约,最高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如桥梁、隧道、部分坡道和弯道、两条高速公路交汇处等事故多发路段。这主要是为确保行车安全。
在上述路段超过限速了,时速虽未达到110公里,依然会收到罚单。
目前在我省高速公路上,有38%的交通事故是由于超速违法行为直接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