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9月1日起施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昨日,市公安局公布首批设立的152个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标志办理点,凡符合条件的车辆,均可免于上线检测直接到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为方便群众就近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市公安局在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查验岗、各交巡警(交管)大队、市区派出所、车主购车所在汽车销售4S店、邮政网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检测公司等单位,首批设立152个核发6年免检车辆检验标志办理点。9月1日起,符合6年免检车的车主,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前3个月内,携带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直接到各办理点申领检验标志,如果委托代理还应提交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自10月1日起,第二批县(市)39个派出所也可办理6年免检车辆核发检验标志业务。 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免检车辆机动车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和环保标志核发窗口详细名单,请扫二维码关注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民生”专栏的“交通出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