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交管部门严查“伪机动车” 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4-1-2 11:48:15
近年来,滨州市城区出现了这样一些交通工具:它们外貌与汽车没多大差别,但驾驶员不需要驾驶证、车辆不需要挂机动车号牌就可上路。正因为如此,这些车在路上行驶有恃无恐,闯红灯、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经常出现,出事故后责任认定也成为难题,这让交警部门颇为头疼。这些车就是“电动车”和“内燃观光车”。
不少汽车被改成
内燃观光车
在滨州街头,各种悬挂着自制号牌的“电动车”和“内燃观光车”不在少数。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城区主要路口交通流量综合分析,市城区观光车保有量约为1600辆,全市观光车保有量约为5000辆。
据统计,滨州城区观光车的构成比例中,燃油动力的约占20%,电式混合动力约占50%,纯电力的约占30%;滨州交警部门根据随机调查结合显示,观光车驾驶者男性比例略大于女性,占55%左右;年龄层次差异非常大,30至45岁的占20%,46至55岁的占50%,55岁以上的占30%;而拥有合法驾驶证的仅占5%。
这些观光车的外观与普通小型汽车没有很大区别,有的甚至与某些品牌的轿车完全相同。“纯电动汽车很多都是本厂自己品牌,有些内燃车其实就是汽车。”滨州市交警支队交管科一名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汽车原本都有发动机号和大架号,但改装厂把两号都去除,然后移调原来的品牌,转而挂上内燃观光车的牌子,这样,一辆机动车就顺利变成内燃观光车了,包括滨州在内的省内很多城市都有这样的厂子。”
性质难以界定
上路有恃无恐
据了解,电动车和内燃观光车价格普遍较低,更为重要的是,目前这些车辆上路不需要任何手续,驾驶员也不需要驾驶证,这成为市民选择购买此类车辆的主要原因。
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一名民警介绍,目前在滨州销售的所谓“观光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实际产品名称应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这些车辆虽然外形与机动车似类,但属于特种设备,与机动车分属两个不同的产品,在生产制造标准、用途及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这些车辆生产制造准入门槛低,技术标准要求远低于机动车,只适合在场(厂)内等封闭区域运行,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