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大排查”,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企业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做到突出重点,一查到底,不漏企业、不漏车辆、不漏人员,所有排查情况均有记录、有台账。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摸清,台账健全,明确整改措施。
重点排查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 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轮胎、制动部件磨损严重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生产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问题; 危险品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重点排查货车驾驶人驾驶资格与实际驾驶车型是否相符;是否有违法、事故行为未及时处理,驾驶证是否审验。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货车驾驶人日常教育是否落到实处。
(二)开展“大教育”,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利用“声、屏、报、网、短信”等媒体,结合“十有”主题活动,有针对性的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大教育”。一是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开展教育。二是强化对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监管责任督导。三是对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四是开展交通违法处罚“大教育”。各大队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现场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五是开展驾驶人审验前教育。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重型货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车管所组织在驾驶人审验时,对驾驶人进行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的教育,并以大货车为肇事主体开展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做到有人组织管理、有人专门授课,内容充实、务求实效。
(三)开展“大整治”,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紧密结合我市当前的“百日会战”行动,组织开展“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打好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攻坚战,巩固百日大会战成果。整治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整治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货车驾驶人或车主冒用套用或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