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
8月19日凌晨,307国道沧州八里屯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接到报警后的沧州交警二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现场勘查、案情研判、走访摸排、调查取证……一系列相关的破案程序在夜幕中迅速而紧密有序地展开。距离案发三小时后,办案民警即锁定了嫌疑人及其驾驶的车辆。
轿车夜幕下酿血案
受害者即将做父亲
沧州交警二大队民警梁启明是最先赶到事故现场的民警之一。据他介绍,事故发生在凌晨4时40分左右,当时天色还黑。受害者黄某骑电动车沿307国道由东向西前行,在八里庄村西800米处,为绕行路边一片烧过的杂草,骑车靠近了机动车道。惨剧就在一瞬间发生,黄某被随后而来的一辆轿车撞上。猛烈的撞击致使其受伤、落地,电动车则滑出去20多米远。
交警在接到报警后三分钟赶到现场。梁启明和同事到达事故现场时,见到的已是黄某的尸体。“死者就躺在道路中心线北侧,头冲东,蜷缩地趴在地上,后脑有一处4厘米长的伤口,血沿着公路流了一米多长。他骑行的电动车倒在一旁,现场没有见到肇事车辆。”交警随即管控好现场,并联系了医院救护车和死者家属。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死者倒地处还留有一米多长的深红色血痕。距离此处不到40米的路边的确有一堆杂草,并且还未燃烧彻底,正冒着烟。
记者随后从受害者家属口中了解到,受害者黄某家住开发区,公司在西边。发生事故时,他正赶去公司上早班,没想到刚出门大约3公里就发生了意外。“他今年25岁,是家中独子,妻子已经怀孕6个月了,现在全家人都很悲痛。”黄某的舅舅如是告诉记者。
交警多路调查取证
三小时锁定嫌疑人
事故发生后,交警二大队大队长郭拥军带着事故中队民警也火速赶到了现场。“当时现场留下的痕迹太少了,除了受害者被撞坏的手机和电动车上掉下的碎片,有价值的只有一块肇事车的漆皮,还有一块塑料板,初步判断也是肇事车的。”郭拥军介绍说。
为了抓住案发不久的这段有利时机破案,郭拥军就带着民警在夜幕下研判案情,组织民警从八里屯村路口向八里屯桥一路走访调查,又安排民警调取附近监控,寻找可疑车辆。终于,在早晨7时30分,办案民警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辆白色可疑轿车。
记者在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的电脑上看到当时的录像截图。其上显示时间为4时45分,地点在荣官屯路口附近,这里距离事故地点仅2公里。办案民警放大图片后进一步介绍说,“这辆车的前挡风车窗右边严重碎裂,前车盖瘪进去一大块,初步推断是死者被撞后,身体砸在了车上。”为了进一步核实,民警还调取了事故前一天这辆车从这条路经过的录像,发现车辆当时完好无损。
肇事车辆上午到案
撞人者自称也受伤
民警立刻查阅到这辆车的信息,并联系到驾驶车辆的黄骅女张某。对于民警的询问,张某先是回答自己有车,但不知道在哪里,随后答应到交警二大队协助调查,但最后电话就无法接通了。
上午11时许,张某的哥哥首先来到了二大队事故中队。在询问笔录上,记者看到,他承认妹妹张某确实在昨日凌晨撞到了人;当时张某曾下车查看,但没有找到伤者就开车走了;张某称自己当时也受了伤,随后在医院接收诊治。在民警的教育劝导下,张某的哥哥表示会尽快劝(张)某到案接受调查和处理。当天上午,肇事的白色轿车被依照程序开到二大队接受处理。
针对这起交通事故,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者,行驶车辆一定要谨慎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心存侥幸,企图用逃避的方式推卸责任。同时,也特别提醒在凌晨或黄昏行驶在道路上的非机动车驾驶者,变道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减速慢行、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