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共设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我盟目前还没有获得二级及以上资格教练员,通过本次交通运输部统一安排考试,46名教练员考评如合格将填补这一空白。本次报名的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报条件为持有相应驾驶证及教练员证,从事教练员工作以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从事教练工作满足一定年限要求。考试结束,经职业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合格,将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统一颁发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本次考评将极大满足我盟机动车培训行业考核员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的需求,促进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技能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