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4日,针对近期部分群众集中反映的贵都高速公路电子监控采集违法信息问题,高速支队党委高度重视来自社会面的监督意见,侯爱国支队长做出了“抓紧调查,及时处理”的批示,周忠明政委召集支队法制、秩序、科技等业务科室,就贵都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施设置、道路交通限速标志设置、违法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首先形成了三项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意见:一是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群众有异议的交通违法信息数据进行逐一梳理、逐一纠错,切实将问题解决在执法工作的源头;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道路监控科技设备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装备使用的可靠性,为高速公路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切实提供保障;三是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进行巡查,及时与交通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尽快规范和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的内容,并与交通部门建立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增设与变更的信息互通协调机制,规范高速公路的标志设置工作,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执法依据和执法保障。其次,由法制科和秩序科组成工作组,对贵都高速公路的交通标志进行巡查,逐一核对每个电子监控的设置地点公里数,并对每个限速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测量和照相定位。科技科也对贵都高速公路的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集中安全检查,调试了取证系统的运行状况,认真核对了各项参数设置。
通过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高速支队从源头上提高了道路监控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了高速交警的执法公信力,筑牢了依法管理的群众基础,巩固了坚持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