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黄标车”淘汰要求,有效减少全县机动车污染排放。10月21日,邢台县政府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召开“黄标车”治理淘汰推进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贾立宁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陈振旭同志宣读了《邢台县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全县将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和200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共计2417辆,全部淘汰完毕。任务将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贾立宁与有关部门代表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并就“黄标车”淘汰工作向与会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做好治理淘汰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要全面突破,加速推进,确保任务目标超前保质完成。三是要强化督导,明确问责,坚持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推进。按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