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杭县对2012-2013年度保单条款作了更加有利于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修改:每个乡(镇)、乡道、村道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县道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县道、每个乡(镇)、村道每次事故免赔额从1万元降到1千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由8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上杭在完善农村公路综合保险机制的同时,扎实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落实,2010年以来共投入保险费资金598万元,目前,全县已获得理赔金240多万元。均按“何处出险、何处获赔、何处修复”的原则,全部用于出险受损农村公路设施的抢通、修复或重建之中,有效减轻了县、乡(镇)、村的道路灾害损毁修复资金负担。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