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至2日,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秩序区域联动整治统一行动,切实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按照省交警总队印发和州交警支队转发的《吉林省交警总队关于落实东北片区开展交通秩序区域联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管理,集中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将区域联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整治重点,全体民警克服麻痹厌战的思想。11月1日至2日开展了以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统一行动。行动前,大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以金虎大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行动计划,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时段、路段,组织警力在老四商店路口、水泥厂路口、市标广场、粮库路口、防疫站路口、302国道、202省道、龙北公路、龙开公路及周边乡镇进行设卡盘查和流动巡逻。执勤执法过程中,全体参战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带齐警用装备、严格执法程序。大队领导亲临一线全程指挥督导,全体人员能够充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全身心的投入到整治工作中。
整治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135人次,警车32台次,查处醉酒驾驶5起,饮酒驾驶4起,无证驾驶2起,超速323起,超载1起,其他涉牌2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2起,其他违法行为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