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交警支队《关于清理整治公安客运车的通知》下发后,汪清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大队主管副大队长带领车管民警深入客运公司开展宣传,要求公司对所有客运车辆开展摸底排查,并印制了整治工作通知,要求所有客运车辆有增减座椅、拆卸安全带和改动其它原厂配置的设施设备等情况的要在12月10日前恢复原状,原客运车辆没有配备安全带的,要在12月10日前安装完毕,并将通知张贴在客运公司及三个出城口客车检查亭、公路中队门前,中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对过往的客运车辆逐车通知,力争做到人人皆知。
汪清县客运公司也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开展整治工作,组织全体司乘人员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逐车开展了摸底调查,要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立即进行整改。
经过第一阶段的动员,目前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汪清县内所有公路客运车辆无随意加减车辆座椅、发动原厂配置、设施设备行为,所有长途及跨县运输车辆、县内农村客运线路更新的客车,已全部配备、安装了座椅安全带,其他客运车辆正在逐步安装了座椅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