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中小学生、幼儿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在此次整治中,将对营运的校车及驾驶人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学校、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及私人提供的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详细掌握校车数量及其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步健全校车档案。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王舰告诉记者,对符合条件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驾驶人,将督促其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或校车驾驶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申请取得许可,整改期间不得接送学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缺失,将报请当地政府组织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部门进行整改完善,增设相关防护设施、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标线、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