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支队在现有条件及工作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扩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微信平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3个月以来,受到了良好效果,开辟出了一块新的宣传阵地,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一、制定工作方案层层部署抓落实。公安交警通过微信的功能特点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实现警务语音对讲,与广大交通参与者语音、文字及图片交流、进而深入推进警务信息多元化。支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材料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二、依托微信平台,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大队将微信平台与日常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微信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普及性强、辐射力广、使用者年龄层次多元化、不存在距离及地域限制的特点,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宣传主题,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力量深入机关、中小学校、客货运企业、主要社区、村寨等基层单位,通过民警与群众建立微信群、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和礼仪,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景洪大队积极派出民警深入辖区车辆带牌销售点、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客货运企业负责人、驾校培训学员、客货运车辆驾驶员及记满12分驾驶人尽可能的加入微信群中,进一步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开展对营运车辆驾驶人交通文明素质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有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勐海大队、勐腊大队结合交通法规进学校工作,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微信群活动,以学校、班级为单位,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工作;支队车管所利用微信平台向驾驶员宣传公安部新修订的123号、124号令内容,认真做好答疑解惑,同时利用微信做好车驾管、考试中心等方面的工作。支队法制、秩序、宣传等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充分利用微信开展好便民利民工作;小磨大队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做好外籍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安排通晓外语的民警加强与广大外籍驾驶员的联系,在微信上建立外籍驾驶员交通安全交流群,进一步加强外籍驾驶员的宣传教育。
三、依托微信平台,打造全民参与交通管理大格局。各大队积极将微信运用到执法执勤中,针对城区易造成拥堵的路段和时段,对城区路口进行的改造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微信功能中的广播、漂流瓶、摇一摇等方式告知群众,积极发布实用性强的温馨提示和最新的路况信息,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解答,积极鼓励交通参与者们通过微信发送现场照片与语言相结合的方式,就日常出行中遇到的各类交通问题与民警进行讨论、交流;此外,各大队在工作中结合目前开展的“醉驾入刑”、“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专项整治,充分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举报身边的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积极通过微信与群众通报案情,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形成了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格局。
四、利用微信平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新桥梁。在利用微信平台努力提升执法水平质量,进一步拉近交通民警与群众关系上。一方面不断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规程,明确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将以上成果及措施及时向群众进行通报互动,及时听取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有什么要求,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以便尽力完善。
五、严格信息发布规定,严防舆论危机发生。互联网是把“双刃剑”,支队、各大队、各部门在工作中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负面报道和舆情危机的发生。要求各队在微信中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要求,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涉密信息。
目前,全州交警共申请单位微信号6个,建立交通安全微信交流群45个,确定专职微信民警25人,通过微信发布各类信息650条,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提示98条,参与网友讨论200余次,为网友解答110次,投出交通安全“漂流瓶”100个,利用微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目前已经作为版纳州一项亮点性工作,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