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州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支队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清明小长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交警总队《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4月1日全国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组织全州交警部门全力投入清明小长假交通安全保卫工作。4月4日至6日,全州交警共出动410人次,出动警车147辆次,投入测速仪、酒精检测设备27台,设置交通安全服务站4处,执勤点29处,检查车辆9010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85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2500余份,播放宣传片12场,受教育人数15000人次。节日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未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圆满完成了清明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形势研判分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清明节期间全州群众扫墓、祭祀活动出行高峰,各县市通往墓地及旅游景点的道路将出现短时人流及车流高峰及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等对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支队结合高速公路客货运输车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节日期间交通安全形势,明确重点管理区域,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投入到清明节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中。全州各大队按照支队部署,进一步细化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公安部、省总队和支队各项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将警力调整、充实到扫墓、祭祀活动集中、旅游景点景区、交通流量拥堵路段,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支队组织全州各级交警部门节前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深入辖区客货运输、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施工道路路段、事故黑点及危险路段交通安保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殡仪馆、龙山、勐养公墓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在各墓地及景点周边区域设置临时停车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避免由于车辆乱停乱放引发较大范围的交通拥堵。确保节日期间道路隐患整治到位,客货运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密路面动态管控。清明节期间,支队结合版纳州即将迎来“泼水节”、“边交会”等节假日的实际,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结合当前开展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路面秩序管控。严肃查处客运机动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随意停车上下客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行车道上随意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装、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查“三品”上车,排查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客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节日期间农村群众的出行特点,充分发挥派出所、农村交警中队和“四支队伍”的力量,协调农机管理、教育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支队以深化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为抓手,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宣传主题,及时组织民警深入企业、乡镇、村庄及客运场站,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悬挂宣传横幅,巡回播放《平安才是幸福路》、《呵护平安》和《平安出行60法》等宣传教育片。同时,充分发挥电台、手机短信平台、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作用,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布实时路况和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给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各乡镇交警中队抽调警力深入村寨向村民宣传安全出行、文明祭祀知识,讲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五是严格队伍管理,落实应急处突机制建设。清明节期间,全州交通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警纪警规,文明执勤执法,树立良好形象。针对清明期间全省连续发生3人以上较大事故情况,支队及时将总队事故通报及领导批示向全州交警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强化与交通、路政、医疗、消防、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施救车辆和应急救援物资,进一步建立完善快速联动、快速处置处突应急机制,确保遇有交通事故、交通堵塞和群体性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调集警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秩序,防止道路长时间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