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明山大队加大辖区内工程车辆的管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3-9-6 12:15:28
随着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快,辖区内施工工地较多,针对施工可能出现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本溪市交警支队明山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找准切入点,加大对工程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辖区交通稳定、畅通。
一、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针对辖区近期胜利路铺设人行道、地工路改造施工特点,大队坚决对违法施工,占用道路的行为予以取缔。同时与施工单位联系,了解施工的规模、施工车辆的数量、施工时间,分析对道路交通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使用工程车辆较多的施工单位,大队组织车宣民警深入单位,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讲解施工车辆的行车要求,并向他们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观看宣传教育片,以提高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细化施工车辆的行车要求。大队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程车辆在装运沙石等建筑材料时,不得超高超长超宽,不得将沙石飘洒在路面,避免造成车辆滑倒,造成事故。不得在禁行区域及早晚高峰时间行驶,不得有超速、酒后驾驶、乱停乱放、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工程车辆的监管力度。大队要求各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报废和非法改装、无牌无证无保险、未年检等工程车用于施工,加强施工期间的路面巡逻巡查力度,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重罚的予以重罚,以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