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指南
受 理 范 围
1、受理对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2、受理对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3、受理交通系统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交通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来访接待流程
1、来访—来访登记。
2、集体访—现场处理—派代表接谈—疏导—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3、个访。
(1)业务内—报告领导—接谈—来访介绍信—有关部门协助处理—信访件处理。
(2)业务外—疏导到其他部门。
投 诉 指 南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干部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检监察负责检查处理;根据上访人所属部门和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处理。
来 访 须 知
1、来访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保持接待场所环境的安静、清洁,遵守接待规章制度。
2、要自觉遵守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令。认真填写来访登记,如实反映问题,如有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要负法律责任。
3、多人反映共同情况,应当推选代表1-2人,按照逐级上访的程序进行。
4、共产党员不能参与集体上访,更不能带头或组织集体上访。
5、来访者问题已处理完毕,应自觉离去。如无理取闹,缠访、闹访,不听劝阻,妨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工作人员纪律
1、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各项纪律。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来访者陈述,解答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登记。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4、对业务内的来访,按程序办理;业务外的,告知来访人向主管单位反映,做好解释工作。
5、严守机密,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向室外人员介绍、提供查询信访件内容及情况。
二、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
0762-329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