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凌晨,一辆小型越野车在沪渝高速公路安庆段因超速行驶被测速雷达抓拍,民警在对该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采集时,发现该车同时还有遮挡号牌违法行为,结果一次被记15分、罚款300元。这也是安庆交警在新交规实施后查获的首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公安部第123、124号令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部令加大了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和记分分值,其中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违法行为从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满12分。为深入贯彻执行123、124号令,安庆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利用证眼雷达加大对超速以及故意遮挡号牌等 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的力度。
元月1日凌晨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皖Q90XXX的小型越野车途径沪渝高速公路安庆段596公里处时因超速行驶被证眼雷达抓 拍。民警在对该车的超速违法行为进行采集时,发现后车牌上竟然插着一块光碟,将号牌上的“Q”遮得严严实实,只看到90XXX。但因证眼雷达是双面抓拍, 能同时拍到车头和车尾,因此没有遮挡的前号牌还看得清清楚楚。民警对该车违法行为及车辆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核对、识别。该车驾驶人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记 12分、罚款200元,同时因超速10%以上不到20%被记3分、罚款100元,共记15分、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