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013年6月17日至7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超速、超员、逾期未年检和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清网”行动。
本次交通违法“清网”行动工作重点:一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超速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二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未按期限参加年检的;三是客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未按要求进行报废的;四是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抓拍车辆内部照片存在超员现象的。交警总队已将重点车辆违法数据下发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开展,按车辆登记地集中对违法数据进行清理,集中查处违法当事人。
行动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将采取电话、发短信、进企业、下发通知书等方式督促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选择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尽快接受处理。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全省交警部门也将把重点车辆违法数据录入交通技术监控拦截系统,对违法车辆实施站口拦截,以便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其违法行为。
在此,交警总队向广大驾驶人发出呼吁,希望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能够及时到当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如存在驾驶证记满12分或暂扣、吊销等情况的,一定不要再存在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对自己和他人构成危害。同时,全省交警部门也将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