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交警前往处理时,竟发现一张非常熟悉的面孔,原来该“受害人”是20多天前另一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且两次事故的发生情况如出一辙。
见此情景,交警将当事双方带回交警队调查,一查,该“受害人”竟是一名以撞车“搵食”的“撞车党”,且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先后在樟木头、黄江等地,“制造”了多起自行车与大货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协商不成司机报警
5月13日下午17时许,樊先生驾驶深圳牌大货车,由东莞往深圳方向行驶,途径樟木头樟洋路段时,发现路外边有一男子骑自行车,就在大货车外侧车厢中部位置与自行车平行时,该骑车人与自行车突然间同时倒地。
樊先生立即停车查看,只见自己的大货车车后轮,已将倒地的自行车压扁,而骑车人则倒向外侧,虽躺在地上喊疼,可从外表看并无大碍。就在樊先生下车的同时,两个自称骑车人老乡的人赶上来拦住了他,指责他开车撞了人,要求予以赔偿。因不清楚骑车人到底伤情如何,樊先生遂带骑车人到医院进行检查。奇怪的是,到医院后,骑车人却拒不愿意做检查,只是以各种理由,要求与樊先生协商,以赔钱解决。
由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且骑车人及其老乡的一些举动颇为怪异,樊先生感觉有些蹊跷,于是当即致电报警。
熟面孔引起交警警觉
接报后,樟木头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前往医院处理。可一见到当事人,民警大吃一惊,眼前的“受害人”咋那么熟悉呢?仔细回忆,记起此“受害人”在不到一个月前,曾发生过同样的交通事故,而且就是自己处理的。当时因怀疑此人有故意碰车之嫌,还曾向中队领导汇报了情况,并在全体民警中公布了此人的资料,将此人列入“撞车党”黑名单。民警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受害人”称自己叫吕某,与上一宗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相吻合。确定了吕某没受伤后,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当事双方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一月“造”多起事故 上了交警“黑名单”
在交警大队,吕某只说自己是住在黄江镇,其他情况,无论民警怎样询问,都拒不开口。根据住在黄江镇这一线索,樟木头交警大队迅速与黄江交警大队联系,查询吕某有无交通事故记录。可才提到吕某的姓名,黄江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就表示,此人在黄江大队也是重点监控对象。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自4月19日至5月13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吕某竟先后在寮步、黄江及樟木头等镇道路上,发生过交通事故5起,而且事故情况如出一辙,都是吕某骑自行车与大货车相碰撞,最后由货车方赔钱解决。最为离谱的是,5月13日上午,吕某才在黄江大队协商完5月10日的事故,当日下午就到樟木头“制造”又一起交通事故。
由于吕某所发生事故比较可疑,各交警大队都已将吕某列入“黑名单”,将其资料及照片张贴在事故中队办公室,提醒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对此人多加留意。吕某的行为涉嫌故意制造事故进行敲诈勒索,樟木头交警大队及时将案件移交樟洋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深挖。目前,吕某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示:“撞车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讹诈,主要是利用司机们怕麻烦的心理。一些司机遇到这种事时,虽怀疑对方有故意之嫌,但因为要赶时间或是经不住纠缠,往往忍气吞声、赔钱了事。这样的处理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撞车党”的气焰。因此,发生怀疑遭遇“撞车党”的交通事故后,请司机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无论事故责任在哪一方,都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如遇“撞车党”人员众多,发生围攻或阻挠报警,可巧妙与之周旋,如以自己没带现金为由,通过电话暗示亲朋好友帮忙或寻机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