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亮)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可司机杨某却将“安全”二字抛到了九霄云外。近日,杨某再次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
3月30日下午4时许,衡水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正在城区外环路巡逻,当警车行至杨庄附近时,一辆长安牌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行驶路线呈“S”型,引得周围车辆纷纷避让,且未粘贴年检标志,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打开车门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当示意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该驾驶员神情慌张,并向路边沟渠逃窜,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控制。
经询问,驾驶员交代自己名叫杨某,并承认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后通过司法鉴定中心抽血检测,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更令民警没有想到的是,经上网核查,驾驶员杨某在2012年10月25日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桃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驾驶证正处于吊销状态。没承想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其又因“贪杯”身陷囹圄。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