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根据总队2013年全省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我省目前设定有奖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13项。据悉,有奖举报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即公民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信息。各支队将建立举报人保密档案管理制度,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资料一律由支队政工、纪检部门保存。
据了解,我省目前对13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定6个等次(即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的奖励标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和邮编,对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依法进行处罚的,并按照对应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公民凡发现有我省目前设定的13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均可通过拨打110、122和高速公路12122报警平台、公布的举报电话和通过网络手机平台举报以及书面信件举报等方式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据《甘肃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