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港区大队在开展路查工作中,查处了一辆超员搭载幼儿园学生的小轿车,对驾驶员进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人身安全。
5月3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151号),5月6日,钦州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201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方案>的通知》,纷纷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校车安全管理。为切实抓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钦州交警支队港区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合理安排警务,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校车安全管理,努力为广大学生筑牢安全防线。5月9日下午,小学、幼儿园放学时段,港区大队执勤民警罗汝发带领执勤人员在钦州港大道进行执勤巡查,开展学生接送“黑校车”整治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子专项整治。17时10分左右,在钦州港大道市场路段,执勤民警发现前方有一辆小轿车有超限搭载幼儿学生的行为,只见车厢里幼儿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于是民警将该小轿车拦下进行检查,车上满满当当搭载了9名幼儿学生。民警为安全起见,将违法车辆重新护送回幼儿园,将幼儿安置在幼儿园,并通知学生家长来接人返家,及时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并对小轿车驾驶员莫某进行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涉及学生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