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记者在人民广场发现一辆出租车,当时车上并无乘客,驾驶员在驾车的同时还在不停的打电话。虽然当时广场车辆已经很多,但由于交通早高峰已过,路面的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在进入民康路之后,出租车也跟随车流加快了通行速度。
在记者跟随出租车的约10分钟时间里,这名的哥始终在用左手拿着电话,保持一只手控制车辆的状态。其间,路边有人挥手打车,该驾驶员要么驾车通过没有理会,要么向乘客摆手后通过。大约行驶了1.5公里,该车在民康路与西二道街附近被民警截停。
“我在驾车过程中打电话了,我错了。”执勤民警还没有开口,驾驶员张先生就主动承认错误。
“看来你很清楚自己驾车打电话是违法行为,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王警官一边检查其驾驶资格一边说。
“当时车上并没有乘客,我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张先生说,由于他的妻子住院需要交纳押金,他正在向亲友求助,所以一直在打电话。
由于张先生承认错误态度较好,执勤民警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而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说服教育。
“根据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于在驾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或者吸烟,驾驶员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主要是因为这种违法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进而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相对于那些危害更小的交通违法行为,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也会相应减轻。”王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