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召开了兴华、宏基两渣土清运企业停业整改大会。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谢炜通报了两起渣土车逃避检查冲卡事件的处理决定,副支队长冯勃在会上讲话,向存在问题的渣土清运企业负责人和全体车主、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012年3月1日凌晨零时20分,交警长安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韦曲北长安街对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检查时,兴华公司所属的陕AC3124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驾驶人冯应良强行驾车冲卡,逃避检查。 3月2日凌晨1时许,长安交警大队巡查中队民警在长安区子午大道对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巡逻检查时,发现三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停靠路边,民警准备检查时,三辆车同时启动驶离,企图逃避检查。其中宏基车队所属的陕AG5387车辆驾驶员赵文明不顾民警喊话,驾车强行离开,行驶中还故意逼迫警车。 二人均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长安分局对冯应良、赵文明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10日。 经查,冯、赵两人均无渣土清运车辆驾驶人资质。交警支队将冯、赵二人加入清运车辆管理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清运车辆驾驶工作。并对兴华、宏基两家清运企业停业整改三日的处理,两家公司所属的383辆车3月13日至15日不能进行渣土清运。同时暂扣两当事渣土车的清运车辆备案证一个月,3月11日至4月10日,陕AC3124、陕AG5387停止渣土清运工作,两公司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冯勃针对兴华、宏基渣土清运企业及驾驶人所存在的问题,要求渣土清运公司进行深刻反思,扎实深入进行整改,牢固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冯勃同时表示,下一步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将通过加大GPS监控和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超速行驶、走禁行线、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的查处,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