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月2日,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付开虎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克服厌战情绪,充分发扬吃苦耐劳的良好作风,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事故预防措施。
二、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大队加大城区内路面巡逻,充分发挥6个交通检查服务站职能,把90%的警力投入到路面巡逻、管控当中,积极把酒精检测仪、流动测速设备、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投入到专项行动中,依托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扎实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全体参战人员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私家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7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车必检、逢违必究”,对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部门联动。大队加强与运政、路政、农机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三轮车)、拖拉机的违法载人、超载、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反光标志、灯光信号不全、准驾不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及拼装改装的农业机械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主体责任。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民警通过向驾驶人及乘车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耐心讲解开展此次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依据,积极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参与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28人次,警车8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起,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单700余份,有效净化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