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紧紧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日活动,认真扎实的各项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方案。为切实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日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实施方案,对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与普洱市(区)多部门共同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是市(区)多部门齐心协力参与开展声势浩大的“12.2”安全日活动,有效营造良好氛围。这天上午9时,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市(区)文明办、安监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的人员集中在普洱市振兴大道财富广场前设立交通安全咨询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短片和公益广告,向过往机动车粘贴“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标志和广泛向群众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活动。普洱市老年民间民族艺术团应邀为安全日活动献上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舞蹈《文明交通进山寨》、歌表演《‘12.2’电话在身边》等引得上千人驻足观看。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志愿者委员会为配合“12.2”安全日活动的顺利开展,专门组织40名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身披红色绶带,手拿小红旗分别在普洱城区主大街边城、电影院、太平桥三个交警岗亭协助交通民警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劝导活动。歌声、笑声、温馨的劝导声营造了“12.2”交通安全日的热闹氛围,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
三是以思茅城区主大街为中心,开展辐射宣传。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12.2”安全日活动,以财富广场为中心,各宣传小分队走进沿街两旁的店铺、饮食店等人群聚集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各类宣传单,向人们广为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和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讲解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证扣分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
四是加强媒体宣传,营造“12.2”安全日氛围。为了扩大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专门邀请《春城晚报》、《普洱电视台》、《普洱日报》、《思茅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全程参加“12.2”安全日活动,全面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工作,实时报道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推动了安全日活动向纵深发展。
据统计: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中,普洱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共出动警力29人次,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5000份,共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4条,巡展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传展板32块,为过往机动车粘贴“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标志500份,受教育群众20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