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抓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五原大队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提前预热“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一、强化媒体宣传。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心和各种集中整治行动,尤其是新实施的“123、124”两部令宣传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优势,加大对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等引发重大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报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结合各种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发表电视讲话、邀请媒体随警作战、走进直播间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安交通管理整体工作,宣传各种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工作部署和措施,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利用与电视台、广播电台联办宣传栏目,向全社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播发交通安全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客运安全年”、深化拓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面和影响力。
二、强化交警窗口阵地宣传。在车管分所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交通事故处理室等交警窗口单位悬挂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横幅,展出交通事故案例图板,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板面,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宣传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向前来办理各种业务的群众介绍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便民利民的措施,增进理解,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大力支持;车驾管岗位民警在办理机动车挂牌入户、驾驶证和机动车检验业务中,向广大群众和驾驶人宣传驾驶无牌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及不按照规定检验机动车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广大群众购买机动车后要及时办理挂牌入户手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要按照规定办理驾驶证;事故处理岗位和执勤执法岗位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向违法行为人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做到教育处罚并重,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重点场所宣传。在辖区客运场站、国省道路沿线村镇、县城繁华地段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摆放宣传展板,在候车大厅全天候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向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利用重大节日活动,通过展出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客运站、停车场等人、加油站、示范公路沿线村镇等车密集场所粘贴以“举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有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条幅,公布举报电话,教育客车驾驶人不开超员车,旅客不坐超员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通过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执勤点、加油站为宣传阵地,通过设置宣传阵地、发放提示卡、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国省道重点路段向驾驶人、乘客、广大群众发放,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强化客运场站宣传。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和全体客车驾驶人会议,通报各地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组织客运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观看特大交通事故警示光盘,通过剖析事故案例等形式,讲解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教育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严防事故发生;在辖区客运场站悬挂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标语、横幅,展出交通事故案例图板,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在候车大厅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民警深入客运场站向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和广大乘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客车驾驶人不开超员车,旅客不坐超员车,确保自身安全;利用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将重特大事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及时发布给客货运车辆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