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处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群众,交警三大队严格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督察督导,确保违法处理窗口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真正把这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为开展违法处理业务打基础。违法处理业务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大队要求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在违法处理过程中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有关办事时限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手续不全的,应当指导群众完善手续;对依法不能办理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并落实首问责任制,告知群众下一步应该如何办理。
二是严格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树立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大队制发了专门通知,要求违法处理民警录入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时,要认真核对信息并与驾驶人信息比对。在处理电子监控记录时要求驾驶人本人在处罚决定书(含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上签字,文书档案资料按规定保存,以备核查,严防冒用驾驶证行为发生,因此引起不必要的投诉。录入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时,要核对录入信息,并与机动车登记信息比对。对无法识别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以及交通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特征的,不能录入。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制发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的,要在48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通过落实办理时限、规范执法,有效避免群众投诉发生,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对交通违法处理的监督考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大队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分析违法处理业务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加强督察督导,经常调度、检查违法处理工作情况。同时加强文书管理,做好发放领用和撤销工作。加强考核,将信息采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因采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明显车型不符或车号录入错误的,经核实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投诉及反映的问题,定期收集汇总,反馈给有关科室并报领导参阅。
四是立足长效,不断规范,确保各项业务制度化、常态化。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处理业务,近期,大队从内务管理、岗位民警、文明用语、办案程序等几个方面入手制定业务办理指导规范,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让办理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办理业务;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规范办理语言,及时告知办理程序和交通安全知识,让群众了解业务办理流程和相关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因群众不了解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而引发交通违法,既提高了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又有效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