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满足城市建设、维护、发展、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定市交管部门制定了禁行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的管理规定,自12月10日起,保定市正式实行《禁行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的管理规定》。《规定》对载质超重车辆、拖拉机、九座客运车、危险品车、三轮车、黄标车及规定时段的禁行车辆在保定市市区道路通行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交警已经开始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需要进入市区的“禁行”车辆需要到交警部门取得通行证件方可“入市”。
载质超重车辆 白天禁止驶入二环内
根据道路通行的管理规定,核定载质量为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6:00至24:00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乐凯大街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核定载质量为2吨(不含)以上货车7:00至19:00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乐凯大街、三丰路。
拖拉机、九座客运车、危险品车禁止进入市区
《规定》中还指出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三环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运输危险品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三环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九座以上客运车辆(不含旅游客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三丰路以北、长城大街以西、复兴路以南、乐凯大街以东(不含以上道路)以内的市区道路。
三轮车和黄标车白天明令禁止通行
《规定》中还对部分三轮车进行了限制: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早7:00至晚19:00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北二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黄标车(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早7:00至晚21:00禁止通行七一路以南、向阳大街以东、天威路以北、长城大街以西(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规定时段的禁行车辆入市需带通行证
自12月10日起,交警已经开始按规定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而如需要进入市区的“禁行”车辆需要到交警部门取得通行证件方可“入市”。处罚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段通行的,罚款50元;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罚款100元。
若以上车辆禁行规定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以现场交通标志指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