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市发生几十起渣土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52人死亡。2011年12月2日,10岁小女孩琪琪被渣土车夺走了如花的生命;4日,科技二路与高新二路十字路口斑马线上,一位76岁老奶奶惨死渣土车车轮下。5日凌晨零时45分,南郊广场西路与新华街十字路口附近,23岁小伙被一辆渣土车卷入车轮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系列事故4天夺3命,触动社会各界的神经,也引起人们的深思。
西安开展大规模渣土车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开出猛药。西安交警在支队指挥中心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GPS情况进行全天全程监控。渣土车单月出现5次及以上违法的,一月之内不能上路运营。根据车辆违章率,每季度淘汰10%,每周违章排入第一位的,停运3天。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渣土车,清运车辆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将直接取消清运车辆及其所在资质车队的清运资质。一旦查实随意倾倒渣土,将开除驾驶员从业资质和渣土车运营资质。
12月6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几起渣土车交通事故情况,并宣布五项措施整治渣土车乱象,全市建筑垃圾清运停业整顿三天。12月7日,出动特警及交警300余人夜查渣土车,对闯红灯、逆行、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扣车吊照,对渣土车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实现严格监管。凡是违法记录达到5次以上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一律收回备案证,进行离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申请备案资质。凡是驾驶证记满12分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和备案证,重新进行考试。
12月14日,针对接连发生的数十起西安渣土车闯祸事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陕西省各级法院依法严肃惩治渣土车交通肇事犯罪,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者不得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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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西安市又出台多项措施管理渣土车:
1. 明确规定市交警支队为渣土车交通运输安全责任部门,渣土车驾驶员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对司机和营运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制度。
2. 将全市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整合为8家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式运营模式。
3. 驾驶员年龄必须要达到28岁,持有大车驾照的必须有5年以上驾龄,从事小型渣土车运输的必须有3年以上驾龄。驾驶员交通安全备案证的有效期为半年,交通安全备案证一年内限变更一次。
4.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不得于每日早6时至22时30分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上通行,在二环路以内行驶限制时速40公里以下,二环路以外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
5. 对建筑垃圾的清运实行补偿机制。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由出土方根据清运车辆出入记录和清运车辆GPS线路图等与清运车辆所属企业统一结算,严禁向驾驶员现场支付现金。
6. 西安市将对全市渣土车进行强制性技术限制和改造。改造涉及车辆的限速、限载、加装防护网、视线盲区消除等问题。
2012年2月27日开始,西安交警对全市3045辆渣土车辆进行集中安全技术改造,将原来车辆的最高挡锁止,时速就原来80公里以上降到最快60公里。不具备限速改造条件的小型车辆,则在车辆更新时逐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