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辖区“三乱”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执勤,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出现乱拦车、乱罚款、罚款不开票据、粗暴执法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执法执勤,采取四项措施构筑三乱“高压线”,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为严防辖区“三乱”现象的发生,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大队多次组织各单位负责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了上级规范执法执勤、严防辖区“三乱”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要针对日常工作情况随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有效规范全体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严防辖区“三乱”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路面巡逻。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要求各中队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并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实行流动检查,不固定设卡检查,即:民警在路面巡逻中发现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进行拦截,纠正违法行为,每次拦车不超过两辆,且只拦单向车辆。
三、规范上路执法。要求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要带齐执勤执法所需的装备器材,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以罚代管、变相收费现象的发生,执法民警上路执法必须警容严整,文明执勤,礼貌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协勤人员单独上路执法,协勤人员上路必须在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勤人员只能协助正式民警进行执法。所有民警上路执法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必须做到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条文准确、制作法律文书规范。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强化对执法执勤的监督,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警执法执勤的检查力度,严查辖区“三乱”行为,发现“三乱”现象,一查到底,凡查实“三乱”问题,涉及的违法违纪的民警、协勤员直接停职检查,严肃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分管和主管负责同志的责任,所在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有效地防止了“三乱”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