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新余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还广大市民(尤其是未成年人)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环境。从10月下旬起,新余市交警部门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与手段,以强有力行动在全市城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宣传、交通隐患大排查、交通秩序大整治。通过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力改善城区交通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回应广大市民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期待,现已初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以交安宣传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市民安全防范意识,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10月23日,我市交警部门制作了10000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信的内容以倡导安全、文明交通行为为重点,列出学生日常应注意的交通安全常识,让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交通保护意识。在接下来的数天里,交警职能科室、城区大队民警深入城区30个中小学校进行发放。同时要求学校一是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教育窗等进行广泛张贴,要将一封信张贴到每个班级(目前城区30个学校1617个班级均已张贴到位);二是要在做好学生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家长接送学生的空余,对家长进行宣传,做到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三是要进行组织学习。要求班主任要根据不同年级的高低,以不同的形式开展教育,确保取得实效;为保持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交警支队以团支部的名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到深入城区各个中小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目前已经深入11个学校进行了安全宣讲活动),此项活动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进行固定和坚持。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提升广大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
以排查治理杜绝交通事故隐患。10月下旬以来,针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工程车辆、校车、三轮摩托车等五类车辆其交通违法行为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危害大、影响涉及面大的特点。我市交警部门动员警力深入相关企业和施工单位,有针对性从源头开展排查治理,尽最大可能杜绝交通事故隐患。10月23日,交警城南大队由大队领导带队,组织民警深入新钢汽运公司、建和混泥土、中新物流等大型运输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检查;交警渝水大队由康少华大队长亲自带队,于23日起对下村交警中队辖区的三石、建盟、高胜、中能、新鼎创、建和等水泥搅拌站、大型货运企业的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大货车等重型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明确要求企业对搅拌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车辆进城须严格按照城区大队安排的时间,路段行驶。10月27日上午10时,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肖秋根集体约谈全市的混凝土搅拌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就今后强化重点车辆管理的相关措施进行通报。约谈对象回去后纷纷召开了企业主管、车辆驾驶员、车主和企业员工大会,并在企业内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杜绝事故苗头。
以强力整治净化路面行车秩序。从10月下旬起,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在全城设置卡点,全力查处工程车辆、校车、大货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净化路面行车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交警城北大队在长青路与平安路口、中山路口与仰天大道红绿灯路口、五一北路与科环路红绿灯路口、看守所路口设立四个卡点,负责劝阻货运车辆进入城区,执勤时间为18:00至次日凌晨01:30,其中看守所路口实行晚间倒班,执勤时间为18:00至次日凌晨07:30。交警开发区大队在新欣大道东陂路口、渝东大道龙潭洲路口、新华公司路口设置卡点对重型车辆进行盘查。交警渝水大队则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有针对性开展了全市农村地区校车和幼儿园接送车整治工作。交警各城区大队在10月24日至27日四天的行动中,共查处工程车、大货车、灌装混凝土车等各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9辆次,一律对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按上限进行了严惩。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雷厉风行的整治行动,给予了工程车、大货车违法行为驾驶人以极大震慑!而交警渝水大队在对农村校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中,共查处校车违法行为14起,对所有违法车辆都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对没按规定喷涂校车标志的幼儿园接送车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整治行动,校车的违法行为得到强有力的遏制,校车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一定的提高,行动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