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撞人后,他逃离现场。民警寻找到线索抓捕时,他又谎称身在外地。后来,在民警强大政策攻势下,他不得不投案自首。5月13日,辽源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刑拘。
2012年5月13日20时15分,辽源市人民大街卫校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重大逃逸事故,一辆轻型货车撞倒一名步行的老年妇女后趁着夜色逃逸,妇女当场死亡。
20时16分,辽源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追逃中队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医疗急救部门确认,伤者王某已经死亡,现场只留下一些汽车风挡玻璃碎片和灯罩碎片。现场勘查结束后,大队长和办案民警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决定兵分两组,一组负责走访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一组负责查看沿途监控录像。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从目击者口中得到重要线索,肇事车辆是车号为吉D打头的哈飞牌轻型货车,肇事后向南逃逸。得知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了现场附近多处监控探头,初步判定这辆轻型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通过调取嫌疑车辆信息,火速赶到车主刘某的住址实施抓捕,但刘某没在家中,只有其父母在家。据其父母称,刘某早上开车出去卖水果一直没回家,民警就用刘某母亲的电话给他打了过去。在表明身份后,民警要求刘某到事故大队接受调查,但刘某称自己的哈飞牌轻型货车已经卖出,他本人现在长春,随即挂断电话。
民警对刘某父母讲明了相关政策,规劝刘某立刻到事故大队接受调查,同时抓紧组织实施抓捕工作。22时50分,在强大政策攻势下,刘某到事故大队投案,供述了肇事逃逸、为了躲避民警追查连夜藏匿肇事车辆的事实。至此,该案成功告破。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