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支队对全市客运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等级划分,挂牌公示,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支队根据客运车辆驾驶人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及年度违法记分情况,对全市44家客运企业、17个客运场站、2219名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统一制作了“驾驶人安全等级提示卡”,张贴车内显著位置。
提示卡按照安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驾驶人“提示卡”为绿色黑字,一颗星,为近三年来发生过三起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过一起亡人责任事故同等责任以下,年度违法记分达到12分且已通过考试恢复的,属最低安全基本,全市共有38名驾驶人。
二级驾驶人为蓝色黑字,二颗星,为近三年来发生过二起责任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且年度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下,有88名驾驶人。
三级驾驶人为黄色黑字,三颗星,为近三年来发生过一起责任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年度违法记分在9分以下,全市共有238名驾驶员。
四级驾驶人为红色黑字,四颗星,为近三年来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且年度违法记分在6分以下,最高安全级别,共有1855名驾驶人。
工作中,张家口交警支队立和完善客运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驾驶人从业资格、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
建立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台账,每月一次信息核查,同期进行信息补充,根据驾驶人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对驾驶人安全等级每月进行更新。
制定并实施《客运车辆录入制度》和《民警定期走访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履行管理责任。在走访核查中,对发现行车本信息与车辆实际不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停运。
建立信息抄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函责成企业一级驾驶人停运,并召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进行脱岗培训教育。
建立事故通报制度,对各地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以短信、函、授课等形式及时提示驾驶人。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队民警每周列席企业安全例会,通报、分析交通安全问题,帮助客运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民警包车包人,点对点管理,并将此记入民警勤务台帐,列入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