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2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21日下午,海口市交通港航局在海口市运管处召开监督组会议,成立了指导监督组,对海南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递交的驾驶员资格材料进行审核,这意味着海口市2014年出租车驾驶员报名审查工作正式启动。
为确保本轮出租汽车驾驶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海口市交通港航局专门制定了《海口市出租汽车企业招聘驾驶员指导意见》,并成立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招聘工作指导监督组。经过初步审核,不符合留用条件的驾驶员被剔除,而不符合替班驾驶员报名应聘条件的驾驶员,监督组决定不予以报名应聘。
审核会上,银建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该公司驾驶员应聘报名及公司对报名驾驶员的资格审查情况。针对企业提交的材料,监督组进行了逐一审核。审核中发现,其中一名申请留用的驾驶员由于在存在交通事故以及在2012年度考核中为“A”,不符合直接留用条件,没有获得直接留用资格。此外,部分驾驶员由于没有相应的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不符合替班驾驶员报名应聘条件,监督组决定不予以报名应聘。
经本次会议审核后,银建公司本批报名应聘驾驶员中,符合直接留用条件的主班驾驶员有52名,另1名不符合直接留用条件的主班驾驶员将参加抽号招聘;符合参加抽号招聘的其它驾驶员有109名(含不符合留用条件的主班驾驶员1名)。有关审核结果除了在银建公司公布栏上公示外,也将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hkjtj.gov.cn/)和海口交通网(http://jtw.hkwb.net/)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25日。对本次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及时向海口市出租汽车驾驶招聘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电话66263709。
《海口市出租汽车企业招聘驾驶员指导意见》明确,留用原驾驶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海口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2、在2012年度或2013年度海口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信誉考核中被评为“AAA”,且另一年度考核不低于“AA”的驾驶员,或在前五年经营期内,曾受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表彰的驾驶员。3、经营期间,一直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的驾驶员(由各企业提供,市运管处复查)。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及未被列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的驾驶员。5、两人自愿组合成一组或同意与其它留用(新录用)驾驶员组成一组。6、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应聘的驾驶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将获得《海口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聘资格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