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广西南宁公安交管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市区交通要道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机动车随意加塞,行人和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9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是确保道路交通畅顺、安全的重要基础。10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查严治严打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交通秩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基本法框架下,公安部进一步细化执法环节,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先后制修订8部配套规章以及一系列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确保每一项执法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严密的执行程序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为严格执法奠定了基础。
曾经,酒驾横行,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群众反映强烈。公安部积极推动醉驾入刑,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酒驾、醉驾分别下降18.7%和42.7%。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1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针对突出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严查闯红灯、客车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行倒车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涉牌涉证、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道路通行秩序大为改观。
2013年,全国因“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分别下降88.4%、73.8%、83.6%。
该负责人说,每年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群众集中出行时期,以及极端恶劣天气和地震、泥石流等重特大灾害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都会派出警力,全力以赴确保道路畅顺。10年来全国交警平均每天出动18万警力、20多万协管员,严格路面执勤执法。
重大事故大幅减少
近年来,随着人、车、路持续快速发展,交通安全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如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平安,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头等大事。
该负责人表示,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每年都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系统治理,督促落实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针对客车,加强路面登记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强化GPS动态监管。针对货车,持续整治强行超车会车、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并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货车超限治理。2003年以来,在全国客货车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客车、货车肇事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8.9%和45.5%,导致的重大事故减少71.4%和50%。
在实践中,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认识到,防范交通事故,必须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治理,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为此,各地严格机动车登记和检验工作,严把车辆行驶准入关。10年间,公安机关在机动车登记和检验环节共发现并撤销6534种不合格机动车产品,汽车定期检验率从2003年的75%提高到2013年的90%;通过严格驾驶人考试程序和考试标准,强化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驾龄1年以内驾驶人被查处的违法起数大幅下降。
“10年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并呈不断趋好态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0.4万人,下降到2013年不足6万人。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004年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减少39起,创历史最好纪录。”该负责人说。
文明交通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