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下午15时,一名群众拿着一面印有“拾金不昧、风格高尚”的锦旗走进邢台县交警大队办公室,对该队机动中队民警大费周章为其找回钱包的事迹表示十分感谢。
据了解,宁晋县王某来邢台办理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审验业务,其行至107国道森林公园口准备到商店买东西,却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王某十分焦急,因钱包丢失审验业务也无法进行,只得悻悻而归。王某本来已不抱希望,但是三天后,他接到村委会电话称其钱包被该队民警拾到。
原来,当时该队机动中队带班民警高景伟带领协管员刘雷、李泽荣、张俊超在107国道森林公园口执勤,在对过完车辆进行检查时拾获了该钱包。钱包里面有两张身份证件、三张银行卡和部分现金等重要物品。于是民警立刻从交警信息平台查询该失主联系电话,但是平台登记的联系电话已作废,无法联系到失主。
民警考虑到失主为宁晋县人,肯定是来邢台办事,丢失钱包想必十分着急,即刻又拨通114查询电话,通过身份证登记的宁晋县凤凰镇南留村地址进行查询,但是经查询南留村已不为凤凰镇辖村,现已是宁晋县西城区的辖村,民警要来了西城区电话,联系到西城区管委会的负责人,先后打了七八通电话终于联系到失主。经核对和确认身份后,民警将钱包交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