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9点15分左右,大队民警和协警会同特警检查车辆期间,发现沿光明西道由东向西驶来一辆红色小面包车,察觉该车悬挂冀RF58XX号牌非常可疑,立即示意前方协警引导车辆停靠路边检查区,随后驾驶警车与两名协警驶到南侧开口附近布控。看见前方交警和特警盘查严密,面包车司机左转急欲通过开口掉头回返,谁知前后道路都已被封堵,只好乖乖停靠路边安全位置。
民警敬礼请司机出示行车证件接受检查,其解释忘记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说确实在车管部门办了证件。登录车辆信息核查系统比对查询,显示这名司机A2D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而且面包车所有人为郭某,车辆已于2009年4月30日注销。
民警及时将情况上报主管大队领导,迅速联系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再次核查,确认第一次核查结果准确无误。此刻,司机刘某某才明白自己是违法驾驶,后悔地说:“家里办了个养猪场,花3000块钱从郭某处买了这辆旧面包车,他只说车没有年检,哪知道早就到了报废期。平常车主要是拉猪饲料,这次想了解饲料价格,加上有朋友让帮忙买扇钢窗,才开车来市里。记住这次教训,今后保证遵规守法开车!”民警教育刘某某认识违法驾驶的严重危害后,依法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