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4月13日,日照市公安局局长槐国栋就加强大货车整治提出严格要求。次日上午,日照交警支队专门召开领导骨干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从保障全运会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大货车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警力、集中精力,迅速开展整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会后,迅速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大货车整治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支队明确规定:对大货车集中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大队主要负责人责任,一次警告,二次调整岗位。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日照市交警部门从强化源头管理入手,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货场、工地和货运企业进行摸排登记,召开座谈会,与其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地交流,进一步明确货车通行规定,引导业主和驾驶人自觉按规定时段、路段和要求通行。对大货车驾驶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抄告至所在单位。对同一单位超过3台车辆违反通行规定的,向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隐患严重的单位,实行挂牌整治,直至停运整顿。对特殊原因准予在禁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大货车,加强批后跟踪管理,规范货物装载和覆盖管理,责令其严格落实遮盖、密封或加固等措施,严禁污染、损坏路面。
为进一步提高管控实效,日照交警部门坚持科学用警,白天实行固定岗执勤与巡逻相结合,网格化布警。夜间打破中队辖区界限,分片区巡逻,有力提高了路面管控力度。突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查处货车闯禁区、号牌或放大号不清、运输散装货物不覆盖、运输石料整块超出车厢或未加拦链、未随车携带两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切实加大了打击力度。